孔乙己的读后感500字12篇
孔乙己的读后感500字篇1
最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孔乙己》讲述的是一个封建社会书生在迂腐制度下艰难生活,最终死亡的故事。故事从鲁镇酒店发生:酒店分长衫文人和短衫工人两个喝酒的地方,但有一个书生却在短衫工人那喝酒,人们为他取名“孔乙己”是一名读过书的人,但却一直没有成为秀才。他不会营生,有一件抄书的活也被他丢掉了。他好吃懒做,迫于生计,只好盗窃。最后他盗窃到了一名举人家,被找折了腿,死在了家中。
作者以幽默的手法描写出来了这样一个人物。大反差的表情、半懂不懂的话语,让人对孔乙己忍俊不禁。同时,我们也记住了这个人物:迂腐、好吃懒做,但还有颗善良的心。
孔乙己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人,他是当时社会现象的集体反应。孔乙己为什么会死?因为他并没有营生的路子。他为什么没有营生的路子?因为他只会死读书。像他这样只会死读书的人在那时相当普遍。只不过有些人当上了官,考了功名而已。
“孔乙己”在现在仍然存在着。我们虽无法改变他们,但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努力改变,不让更多的人(包括我们)成为下一个“孔乙己”。
孔乙己的读后感500字篇2
读罢《孔乙己》,鲁镇的咸亨酒店的格局大样子摆出来了,孔乙己那瘦高身影,破旧的衣袍也历历在目。但他的样子,总是摸不清楚,只是一个灰色的残影。
孔乙己,我实在是搞不清他是否是科举制牺牲品,还是他自己不争气。可就算他不值得可怜,但他那种在短衣主顾面前的摆架子,又被问的张口结舌的尴尬,还有对下一代的关心,足以使他成为一个显著的人物。
文豪的文章我是读不大懂的,一度怀疑孔乙己和“差不多”先生一样是中国人劣性根的代表,还讥讽过这位孔大人,这位“上大人孔乙己”。但现在看来,那时真是太聪明了。它是悲哀的化身!
让人说不出来什么味的文章才是好文章。如此看来,孔乙己的命运似乎捉摸不定。把舵的不是他,而是八股文。幸亏我们再与八大爷无缘相识,也与八大爷素昧平生,不然要出现上万个孔乙己了。
这也是我不由得笑了。孔乙己给我们做了个“贡榜样”,也使统治者有了个提醒。对于他自己,不值;对于我们,太值了。
此文又捉摸不透。孔乙己真是一个牺牲品:受丁举人的毒打,别人的嘲笑,孩子的“无赖”。他的负担太重了。
真是“多乎哉?不多矣”。如此一个会“回”“囬”“囘”多种写法的人,竟不能飞黄腾达,大概也是科举制、八股文作祟的功劳吧。
可孔乙己要放在现在,必是抢手的“高素质”人才(如果不看学历的话)。但也有可能跌落深渊---没有人喜欢这种古怪慵懒的人。所以,孔乙己,他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的人物,他身上有两种极端的可能,真可怜。
我仿佛看见了他,瘦长的脸,脏乱的白胡子,满脸皱纹,还有些伤痕。一个人牵着一匹瘦马,向夕阳方向走去。
可我们不会,我们比他幸运。
至于孔乙己------它大约的确已经死了。
孔乙己的读后感500字篇3
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初中的一篇课文,现在还隐约记得老师抠字眼给我们讲某个字所表达出来的感情,当时为鲁迅写出的精辟的字句所震撼,如今再读,更多的,是对这篇文章所架构出来的旧中国社会的悲哀所感叹。整篇文章都充斥着对旧中国社会和旧教育制度的控诉,如同成千上万个人透过这篇文章呐喊一般,惊醒人们。
最先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孔乙己,是一个邋遢的人,却身着象征富贵的长衫和那些贫困的短衫帮一起站在酒店喝酒,那象征这富贵的长衫却也破破烂烂,还要在喝酒的时候结结巴巴地反驳掌柜和短衫帮的取笑。明明就是穷人,却固守阔绰的姿态,连给钱也要做作地出,表现表现出人炫耀的心态,孔乙己拼命地想与短衫帮划清界线,故以读书人自居,但实际上,孔乙己自始自终都没有逃脱贫穷的命运,孔乙己是封建教育的一个牺牲品,本应被人同情,却被众人嘲笑,足以说明当时社会的阴暗,故事就以此开始,我可以理解孔乙己的心情,读破万卷书,却无法获得官位,到最后甚至因此被人所嘲笑,不禁自问:我读了数十年的书,连读书是对是错都分不清楚,几十年枯燥的日子到最后什么都没有换来,剩下的,只有禁不住内心拷问的心。这就是当时的教育所致,所以,孔乙己从头到尾都是以一个牺牲品的角色空虚地活着。
之后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中念着什么之乎者之类的话语,他人听不懂,只是不停地取笑他,甚至越加的厉害,更显出孔乙己被教育所禁锢、毒害的心,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弄到讨饭、偷窃维持生计的地步,有怪得他人孔乙己好心教我茴字的写法,却被我置之不理,叹了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那无用的知识,原以为还可以教小孩子。但连小孩都不愿学,又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
最后被丁举人打到残了条腿,掌柜和酒客之间用漠不关心、事不关己的语气谈到被暴政压迫的孔乙己,让我感受到深深的悲哀,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应有的打抱不平和关心,丁举人的暴行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周围的人们如同习惯了这类事情的发生一般,然我感到寒心,当孔乙己用手艰难爬到酒店要酒喝时,掌柜依然向他要欠下的钱,如同被钱蒙蔽了眼睛一般,而之后掌柜又用平常一样的调侃的语气笑着说道: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孔乙己却没有像平时那样辩驳,却如同用尽了全身力气一般说道:不要取笑!紧接着掌柜说道: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掌柜不愿意给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抹杀掉孔乙己仅有的一点尊严,从这些,鲁迅深刻地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孔乙己的读后感500字篇4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己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后来,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后来,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后来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后来,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己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不过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孔乙己的读后感500字篇5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孔乙己的读后感500字篇6
我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集《呐喊》中的《孔乙己》。这篇文章使我略有所思。
当时的科举制度残害了一个封建知识分子。孔乙己的科举道路没有走通,这就意味着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没有丝毫成果。他只会死读书,读死书。又不会“营生”,成了一个彻底的废物,等待他的,只有灭亡。相反,文中的“丁举人”,侥幸通过科举,获得了社会地位,同为读书人的他,便可以肆无忌惮的“严惩”一个“偷书贼”他私设公堂,将孔乙己吊打了大半夜,导致孔乙己在悲痛孤独中死去。晚清的科举制度,只会把更多的读书人,变成一个又一个“孔乙己”,而把少数的“成功者”变成“吃人的恶魔”!
封建社会通过八股取士。读书人为了通过科举,他们费尽心血,但所研究,所掌握的都是些毫无用处的、酸腐的东西,他们还如获至宝。诸如茴香豆“茴”的四种写法。晚清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异常冷漠。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自私麻木,孔乙己这样一个被科举制度所摧残的知识分子,境遇是如此悲惨,不但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相反,被众人所挖苦嘲笑。
《孔乙己》这部短篇小说,写成于1919年三月份,离著名的五四运动仅有两个月之差,当时中国孕育着巨大的社会变革,作为新文化运动先行者的鲁迅先生,他的这篇文章振聋发聩,敲响了封建社会制度的丧钟,用之锋利的笔刃刺下了致命的一击!
孔乙己的读后感500字篇7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孔乙己的读后感500字篇8
知道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知道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知道孔乙己。
孔乙己这个名字,出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然而这并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一个连真实姓名都没有的人物,无疑是可悲的,而故事的背景也就注定了孔乙己命运的“可悲”。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悲剧色彩,而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悲剧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一定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悲剧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悲剧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我们不知道孔乙己年轻时的样子,但至少,他现在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而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后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判断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己的快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悲剧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孔乙己的读后感500字篇9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的读后感500字篇10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在“五四”前夕发表的一篇白话小说。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孔乙己他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和众人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纵然有许多不是: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到处偷窃,但他也是封建社会下的受害者呀,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呀。在顾客眼里,孔乙己只是个供他们嘲笑的对象;在掌柜眼里,他连十九个钱都不如;在丁举人眼里他可生可死。他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别人当笑料,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恰好反映出当时的世态炎凉吗?
再看看当今这个法治社会一个个“最美”英雄脱颖而出:“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乘客”陆学华……这些英雄都给我们留下了一笔财富,一笔精神财富。就拿“最美乘客”陆学华来说吧:22年月3日晚上7点左右,正驾驶大巴从宝应赶往扬州的司机突然晕倒,坐在第一排的乘客陆学华,一个拥有十多年货车驾龄的普通乘客,箭步上前,稳住了方向盘,让车上的乘客免遭悲剧的发生。在这惊心动魄的9秒中,陆学华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最美。
这些“最美”的英雄们都是生活在我们周围的普通人、平凡人。关键时刻,他们用行动告诉了我们,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最美。倘若我们人人都有强烈的责任感,挺身而出的勇气,就像韦唯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让我们每个人都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吧!让我们一起弘扬中华美德,引领幸福成长吧!
孔乙己的读后感500字篇11
有哲人说过,悲剧是永恒的美。我认为,悲剧之美中又以凄美最为动人。《孔乙己》就是这样一部凄美的伟大作品。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
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
《孔乙己》行文畅白明了,读不到半个精美字句。读完后你会觉得孔乙己一定是有这么一个人,就在绍兴,就在咸亨酒店里,先生只不过把这个人原汁原味地写进了文章里。
孔乙己的人生在“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冷漠的重复中一点一点地落下帷幕。没有悲怆的生离死别,没有怆天哭地的哀号,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最后,这个人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而这种没有凄凉的凄凉,没有悲哀的悲哀却更加彻心彻骨,更令人心酸。
孔乙己的读后感500字篇12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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